第七十四章 江枫的发现! (第2/2页)
比如说......面前的汪思宇。
江枫刚刚一直在观察汪思宇,如今汪思宇自首交代的一切都没有问题,但这恰恰就是最大的问题。
汪思宇为什么要自首?
单纯只是因为感觉躲不掉了?这也不对啊,汪思宇房间内的byt,里面的乳白色液体......说明他和李欣彤当时很可能在一起打游戏。
哪怕那个byt是故意伪造的。
可那个去杀李欣彤的人,不会是汪思宇。
那个人,是前面四起连环案以及艾德华这个第六案的凶手,也就是推测中的凶手a。
最重要的是......如今中级刑侦专家技能在手的江枫。
对刚刚汪思宇的表现,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普通人面对警察,总是以为自己能够天衣无缝,而且现实中确实有许多天才变态凶手,也能够做到一定程度上的天衣无缝。
但在江枫的眼中,刚刚的汪思宇表现的情况,就不太对劲了。
一般的普通人面对警察询问时,脑海中预演的场景往往会错漏摆出,面对警察问话的时候,更是呈现出典型的说谎方式。
比如说眼睛会不自觉的看向右侧,会出现眼睛眨动频率的上升,因为此刻的他内心的反应是不正常的,甚至可能是躁动不安的,就会造成不停的眨眼睛。
在面对警方凌厉眼神的时候,很大概率会对警员的眼神进行躲闪,因为他此刻内心是心虚的。
此外,还有一些肢体动作也会变得不协调。
比如说触摸鼻子。
有些人在说谎的时候,会不经意之间就下意识的用手去触摸自己的鼻子。这个的依据就在于,当人说谎的时候,由于情绪波动的原因会造成鼻腔内的细胞肿胀,从而引起轻微的不适,所以就会有触摸的动作出现。
肢体的不安。
在说谎的时候,内心是不安的,而这种的不安就会让身体表现出异于常态的一些肢体动作。
而汪思宇刚刚的一切表现,就显得太刻意了。
是的,他完全避开了这些所谓说谎者的眼神,甚至还主动直视着一队队长的眼睛在说话。
但他的眼神,其实是在隐隐晃动的。
这一点上,让注重细节观察的江枫感觉,太刻意了!
单独这一点还可以说是巧合,但是再联系上他的述说内容,问题就很大了。
细节成就谎言。
编故事,编故事,不是事实的故事才需要变很多没有意义的细节来填充。
人的大脑记忆是有优先级的,上街看到一只会说话的狗,谁还会记得狗主人长什么样?
而汪思宇刚刚的描述中,有关于他对于第四案,也就是所谓看到凶手行凶的那一案,表述出来的细节实在是太多了,他甚至连桌椅的摆放位置,花瓶里的花有些枯败都说出来了。
这一切的细节堆积在一起,让江枫不得不心生怀疑。
不过,江枫没有表述出来。
他看向一队队长道:“队长,我想我知道凶手的行凶逻辑了,不过我的思路还有一点没有通畅。”
“但大体逻辑上却要感谢汪先生的协助,基本完善了。”
“现在,再去李欣彤那里,问几句我就能确认了。”
一队队长闻言,让警员看好已经在表示自首时就被戴上银手镯的汪思宇。
他和江枫一起前去李欣彤的位置。
临走前,江枫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汪思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