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判决结果 (第1/2页)
当书记员身前的打印机刚将笔录的第一张打印出来,谢玲又是一个箭步冲上前,拿起笔录看了一下,又直接拿起书记员身前笔筒里面的水性笔,自顾自签起字来。
我和书记员对视一眼,都露出无奈的表情。
谢玲签完字之后,也是什么都不说,将笔录往书记员桌面随意一放,压在电脑键盘上,然后不知道是故意还是不小心,拿着书记员的笔走回自己位置,塞入她自己的包包内,再拿起包包扭头就走。
到我签完质证笔录,我慢悠悠走出法院大门,来到路边的一个公车站,打算坐公车转到地铁一号线去学校。
这时候,一辆白色的宝马7系轿车停在我的身前。
我低头一看,谢玲戴着一个大墨镜,坐在轿车驾驶位上,上下打量了我一下,说道:“小菜鸟,在等公车呢?”
我说道:“是啊。”
谢玲说道:“你是不是以为我要搭你一程?”
我说道:“不了,我晕车。”
谢玲笑着说道:“哈哈哈,你想得美,我停下来是想告诉你,我和你的起跑线不一样。”
我说道:“我为什么要和你比?”
谢玲将墨镜摘下来,瞪着我说道:“也是,蝴蝶向一个臭虫显摆美丽的翅膀,有什么用呢?”
说完,她一脚油门将车开走。
又过了一个多月,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和赵婧两个人,窝在家里的沙发中,一起研究我白天刚去法院领回来的判决书。
我看着赵婧手中厚厚的判决书,一脸懵逼地说道:“魏家父子两个人都是判了两年三个月,量罚还算适当吧?”
赵婧说道:“当然适当啊。”
我说道:“赔偿我的损失才一万五,真是不爽。”
赵婧一边拿着判决书,一边笑着说道:“哎呀老公,违章建筑能不能成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侵害对象,之前你也在网上看到了,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少争议的。你看,现在这个判决书首先认为,违法构筑物可以成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侵害对象,这个观点跟我之前办过的那个案件观点一样,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查清房屋权属、财物归属、违章建筑损失的鉴定依据是否客观。特别是在鉴定损失数额时,应当考虑建筑违章因素。违章建筑物本身是物的一种,违章建筑建造者仍然对物享有物权上的某些权利。但违章建筑物终究是不合法的事实存在物,不能仅仅因其建筑材料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来源具有合法性而否定其违法性,所以侵害人赔偿的范围仅限于该部分财产的价值损害。违章建筑人主张的施工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乃至预期利益、附加利益、市场升值利益等均不予保护,该部分主张是因行为不合法和目的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章建筑人自己负担。而且,这个判决将刑事部分的财产损害数额,以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金额,做了区分,对此问题的说理也十分清晰,有理有据,我觉得属于判决书中的上品,完全可以作为精品案件往上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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