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搬家家宴 (第2/2页)
说着,又是一口干了。
江海天笑呵呵的陪了一杯。
江海洋给女婿夹了一块梳子扣,肥肥的肉片油直飙,道:“来,先吃口菜。”
说完,又给江海天等人,每人碗里夹了一块。
这年头有客人吃饭的时候,一大特色就是夹菜。
主人生怕客人不好意思,就会一直不断的给客人碗里夹菜,而且一般都是夹肉菜。
好像非如此不能显示主人的热情似的。
而客人,一般都会假装推辞几句,然后才接过。
江晓白做的梳子扣,肥而不腻,众人吃了都说好吃。
江海洋显得特别高兴,又给每人碗里夹菱果扣。
菱果扣,现在很多人都没吃过了,但在八九十年代的农村里,过红白喜事的酒席上,菱果扣几乎是必不可少的一道菜。
样子看起来有点像红烧肉,只不过红烧肉是像麻将一样的方块,而菱果扣则是下面方上面尖,像半个菱角,所以叫菱果扣。
两盘硬菜,基本上端上来就清盘了。
好在江晓白知道现在的人都是大肚汉,肉菜准备的都不止一份,他立即放下筷子,又去灶屋把梳子扣和菱果扣各端了一盘上来。
吃过两道菜,又开始敬酒。
大家你来我往,不知不觉两瓶茅台喝完,江晓白又开了一瓶。
江晓吉酒量不行,表示要退出,推辞不再喝了。
陈援朝道:“那哪闷行,必须喝!”
这一桌八人,就他一个不姓江,明显的其他人要灌他的酒,好不容易逮着一个酒量差的,必须把他拉起垫背。
这叫半夜里吃桃子,选软的捏。
江晓吉道:“喝酒我是不行了,我们比吃肉。”
众人哄然叫好。
比吃肉,也是这个年代的特色。
这个年代平时大家都没肉吃,过年或者家里有客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做几个肉菜,这时候就出现了比谁吃肉多。
老百姓有一套自己的评判标准,谁吃的肉多,谁就是厉害的人。
通俗的理解,能吃肉的人,能干!
因此,那个年代经常会流传出某某某吃肉厉害,一顿能吃多少多少的,也算是一种名气。
江晓吉酒量不行,但他长得五大三粗,肉够吃的时候,吃一斤两斤不在话下。
他这也是扬长避短。
“吃肉就吃肉,哪个怕哪个?”
陈援朝欣然同意。
在他们村里,他吃肉也是有名有号的,根本不虚。
何况,在他心里,喝酒他一个人肯定喝不过江家的七个人,因为毕竟喝酒的时候可以敬酒,吃肉的话那就是一人一坨,不存在谁敬谁,相对公平。
江海洋站起来,把风锅儿里的大坨腊蹄子肉给每人夹了三坨,风锅儿里基本就只剩下海带了。
“你们先吃,我去加菜。”
比喝酒,江晓白还不虚。
毕竟上一世他的酒量是练出来了的,加上现在年轻,身体健硕,一个人喝个斤多酒也不会醉。
但是吃肉不行啊。
他是经历过好生活的人,对大鱼大肉并不感冒,因此赶紧找个机会准备开溜。
“行,你去把肉添了再来,我们等你。”
陈援朝哪里还看不出江晓白的心思,直接点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