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1章 没变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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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好的餐台在三楼靠窗的位置,还是个四人台。看来黑小伙的面子还挺大,楼下等了那么多人,楼上愣是空着一张大桌子不让别人坐。
“咱们不喝香槟了,吃白肉得喝白葡萄酒。”既然黑小伙这么给力,洪涛觉得也不能让他坐蜡,两个人占四人台没关系,我吃出四个人的价格不就成了。
先来瓶好点的白葡萄酒,一人一份碳烤牡蛎、一人一只三磅重的清蒸龙虾、一只两磅重的雪蟹、两打青口、一份红酒大虾元贝、最后是这里的招牌菜,波士顿海鲜浓汤。
服务员和金月都觉得菜有点多,但洪涛说了,有自己这个垃圾桶在啥也剩不下,如果盘子让带走,保证桌上空空如也,比来的时候还干净!
洪涛确实有这个功能,他的胃松紧性非常强,在家的时候吃一碗饭就饱了,但如果别人还剩下点饭菜什么的,他为了不浪费也能再吃两碗。
尤其是孙丽丽,她每次吃饭都要剩点碗底子,倒了挺可惜,洪涛就全给塞自己肚子里去了,时间一长就被女人们昵称为垃圾桶,然后她们就更肆无忌惮的剩碗底子了。
说起波士顿龙虾,最初被称为“穷人的鸡肉”。当初英国人刚到美国东北海岸时水土不太服,种啥都欠收,真给饿的够呛。
他们习惯吃的牛羊肉这里没有,满山遍野都是火鸡、海里全是龙虾。那时候的龙虾多到什么程度呢?一刮风起浪,龙虾就被冲上岸,堆起半米高的龙虾堤坝。可是新移民看着这玩意瘆得慌,张牙舞爪的,都不敢吃。
其实只要饿,人啥都敢吃。慢慢的新移民也知道龙虾能吃了,可还觉得这玩意不传统,有钱人是不吃,只有穷人才吃。直到十九世纪中后期,这种海鲜才让越来越多被美国人接受。
波士顿龙虾和我们国内常见的龙虾不是一科动物,它是海鳌虾科,喜欢生活在冷水海域,主要产地就是缅因州和加拿大纽芬兰一代。它长的也和我们常吃的龙虾不一样,但很像另一种食物,几乎就是放大了几十倍的小龙虾。
深海动物一般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肉质紧密。波士顿龙虾也一样,吃到嘴里有点咬劲儿,就算不沾任何酱料也是甜丝丝的,一点都不腥。
“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打开看看。”喝完了头一杯酒,金月放下钳子擦了擦手,从她的包里拿出一个包裹着彩纸的小盒子放到了桌上。
“这是你自己做的!”纸盒里是一个聪明佛,模样很像,就是木质稍微有点泛红,一看就是用新木头做的。
“我哪儿有这个本事,是托学校里高年级的同学刻的,他们有雕刻课程,但也花了我八十多块钱请他们吃饭。冯姨说你给我的护身符很有灵性,是个宝贝。”
“你经常去外面接触人,我这个新作的不一定有灵性,但我已经把它和你的聪明佛一起戴了八个多月,说不定能占上点灵气呢。”金月接过新的聪明佛,亲手给洪涛挂在脖子上,这才又拿起钳子,接着对付那只巴掌大的虾鳌。
“毕业之后你打算干点什么,现在有想法了吗?”金月的这番举动让洪涛有点迷惑,她从八个月前就给自己做了一个护身符,可是自己看到的是她和一个男同学有点暧昧,到底是怎么事儿呢?
“原本我还想留下来读研,这里的生活挺清静,我也喜欢我的专业。冯姨帮我和辛迪找了一个设计师事务所,年初的时候我们俩的设计稿已经通过了,那座房子正在建造。”
“辛迪也找了她的朋友,打算一起成立个小事务所,先替大事务所打打杂,然后慢慢发展,等拿下资格之后最终要有我们自己的建筑师事务所。”
“但我见到你之后又改主意了,毕业之后想国。我觉得还是你对我好,我想当你妻子。”金月答得很顺畅,并没遮遮掩掩,直接坦白了她是曾想留下,是刚才才改变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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