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章 小蜜蜂有大志向 (第2/2页)
一旦这套系统成为了市局网监处指定的网吧安全软件,那就意味着全京城各区县的网吧只要想开业,就必须先把这套系统买了然后安装上.不光是安装,你还得用,分分钟不能下线,否则各区县局的网监处、网监科就会收到提示。
干嘛要费这么大力气、转这么大圈子来推广这套新的管理系统呢?是卖管理软件的利润很大吗?答案是否定的。像这种软件的研发成本其实并不高,技术难度也不高,售价自然也不会太高,太高了网吧也承受不起。
就算全京城的网吧都用,一年的授权使用费也没有多少。况且这笔钱还不能自己都拿走,项目白让你中标啊?钱都让你挣了各区县局、市局都学雷锋?在这个年代招标、中标不过就是公开化的权力寻租,产品的好坏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利益输送才是根本。
就算这套管理软件是独一份儿,这套管理系统别人还没来得及搞,也不足以成为吃独食的资本,所以这笔软件销售和授权费用,洪涛压根也指望能拿到手多少,就算一分钱拿不到、还得往里搭钱,这件事儿也得干!
其实洪涛的目的不在钱上,或者说第一目标不在钱上。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哪怕是个边裁或者第四裁判也成。
要问这样做有什么好处,那还用问嘛,这么一来他的所有网吧就不是单单的企业了,而是成了政府管理部门的合作伙伴,是政府的贴心人。和其它网吧比起来,好处不言而喻,多了一层很厚的防弹衣,再有什么风吹草动,也不会成为被打击对象。
那这一切有可能实现吗?原来没有,现在有了!
自打江竹意成为了市局网监处副处长兼未来处长候选人、自己又逐渐恢复了记忆之后,这件事就变得很有可能。因为自己了解未来的发展道路和行业内情,只要操作得当完全可以复制某一世里的场景,甚至更容易。
京城网吧真正纳入政府统一管理要到零二年底才实现,还不是循序渐进的正常发展,而是由于零二年夏天蓝极速网吧的一场大火烧死了二十多认,才逼着有关部门不得不快刀斩乱麻,急急忙忙的的出台了这么一套满身是窟窿、全是不合理的行业管理条例,明眼一看,就知道是仓促之间由几个所谓的专家凑在一起纸上谈兵搞出来的。
大火之后京城里所有的网吧不管大小全都被勒令停业或者干脆查封。几个月之后以文委和网监处牵头,开始了网吧的重新登记、注册、审核工作,之前的绝大部分网吧都不合格,因为新的网吧管理条例出台了。
新条例规定网吧的经营规模不得低于八十台、营业面积不得少于二百平米、距离中小学交通行走距离不能小于二百米、还不批准单体网吧只能连锁经营。
从此之后网吧就不是谁想开就能开的了,必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信息网络安全许可证和消防许可证、文委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指定电信服务商核发的网络接入许可证之后才有资格向工商部门申请专门的上网服务公司营业执照,俗称三证一照。也就是说网吧和歌厅、洗浴中心一样了,变成了特殊行业,俗称特行。
在这里要吐槽一下了,网吧这个行业从九七左右正式、有规模的出现,可是足足拖了五年时间。几个职能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扯皮、推诿,谁都想收费管理,但谁都不想承担责任,愣是没出台过半个字的管理办法。
结果呢,一把大火十几条鲜活的生命没了,上达天听、民情激愤了,然后仅用三个月时间,热乎乎的管理条例就出台了。
真的就是凑巧吗?恐怕真不是。早干嘛去了?非得等出了事,还得是大事儿才匆匆忙忙的出台一个一刀切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出台时有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吗?兼顾到了各方的利益吗?执行起来切实有效吗?可以达到既促进了网吧行业、又能规范化发展的目标吗?这一切疑问没人回答,责任也没人负。
这种现象还不是孤立的,几乎遍布各个行业领域,很多管理办法都是粗暴、蛮不讲理、临时凑合。说明什么呢?我不能说,大家自己慢慢琢磨。